任由租客胡闹,结果房东丢了房子
出租
咱们村友里,不少投资Condo的,而且不少出租Condo当房东的。
每个condo公寓楼都有自己的By-laws, 需要condo里所有住户服从大楼管理规则,包括居住在condo里的租客。
几乎所有condo by-laws里都有这一条:
Each owner must reimburse the corporation for any loss which is
caused by a unit owner or any resident or tenant in the owner’s
unit. (凡是由condo单元主人或者租客导致Condo公司的任何损失,都必须由单元主人赔偿支付)
一旦租客与Condo的管理公司发生矛盾和冲突,作为房东一定要了解清楚前因后果,在确保租客不是在胡闹的前提下,合理的与condo物业公司进行交涉。如果对租客不管不问,导致的损失就像下面的案例,损失将是惨重的,这个condo owner主人万万没有想到租客和物业公司的纠纷,竟然导致自己的condo 单元被收走拍卖,物业被租客给折腾没了!
这位Sandhu女士2005年在3360 Weston Road购买了一个Condo单元。像很多Condo的主人,没有认真阅读了解Condo公司制定的规则,认为只要按时付租,与邻居和睦相处就可以安然无恙地拥有房屋一辈子。没有想到,在2018年里租客惹了祸。
Sandhu 女士将Condo单元租给了租客Saadilla, 不幸的是租客不是省油的灯。 这个租客与四邻之间不断发生冲突,尤其是与Condo公司(YYC 187)发生争议。2018年9月22日,租客强势,将Condo公司告上法庭。
帮Condo公司处理起诉案件的顾问Mr Casalinuovo先生,在研究了YYC 187公司制定的法规(Condo bylaw )以及案情之后,发现案子如果持续下去,将会对房东产生灾难性结果。2018年9月28日,顾问Mr Casalinuovo写信给房东Ms Sandhu,让她劝说租客立即撤回起诉。
女房东没有回复和采取行动,忽视了Mr Casalinuovo的警告。糟糕的是房东儿子支持租客,在支持文书里称自己是租屋管理人,还描述租客是典范租客。
不幸的是法庭上,租客被判输了。租客不服判决上诉,又输。两次上庭的法律费用,可不是小数目。
根据condo bylaw法规,Condo公司YYC 187要求两次开庭的法律费用和支出,共$86000,加在了这个Condo单元的Common
expense(日常维护费用)里,由Condo主人支付。
Ms Sandhu家庭继续支付Condo日常开支,但拒绝支付法律费用。Condo公司YYC 187多次发通知,如果不支付,就会在这个condo物业产权title上注册一条法律条令(register a lien)。
屋主没有支付法律费用,condo公司果然register a lien. 房东Ms Sandhu和家庭不服,认为注册的lien无效,起诉condo公司上了法庭。
Condo屋主感觉委屈,一是认为没有收到过在物业上注册法律条令的通知, 第二租客行为让房东承担不公正。
法庭法官一一驳回。 虽然房东没有挑起与Condo公司之间的矛盾,但是在纠纷出现之后,房东没有出现调解矛盾,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法官认为Condo公司没有义务去找租客来弥补损失, 作为屋主的房东有这个责任来赔偿。
法庭上,房东输了,因没有其他来源支付费用,被判强迫拍卖房屋来支付所欠费用!
租客闹的事儿,结果房东买单,冤枉!大家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