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房,租客不走,买家起诉

卖了房,租客不走,买家起诉

出租

这是一个购房交接纠纷案例,法院进行了最后判决:


事情发生在东部Ajax,买家Sivasub从卖家Mohammad手中签订合约,花$525,000购买了一座房屋,用的是标准购买合约,其中有一条标准条款:


 “Upon completion, vacant possession of the property shall be given to the buyer unless otherwise provided for in this agreement.”


意思是房屋交接的时候,卖方应该将房屋腾空交给对方,除非有其他条款声明在合约中。

在这个购买合约中,没有相关房屋清空交接的其他条款。


买方Sivasub购买房屋是准备和妻子、两个孩子全家搬入,并且已经卖了自己的condo单元准备入住。


在买家Sivasub最后验房检查的时候,发现里面还有租客而且吃惊的是:租客不知道要搬走,租客要继续住下去!这一下子,买卖双方开始交火。


卖家在MLSlisting 上清楚写到:“AAA tenant.” 需要延续,卖家要求保留原租客,而买家要求清空房屋要自住!


房屋没能如期交接,双方律师都指责对方违约。


两个月后,卖家Mohammad搬入房屋重新上市卖房,而且很快卖了:$649,900,一个比以前多出$12万的价格,可惜这个交易没有如愿交接,因为原房屋买家在该房屋的产权title上登记了一个法律Cautionregistered a caution on title to prevent the resale)来阻止房屋买卖!


这个购买合约被取消,没有交接。


两家上了法庭,法官Robert详细审理案情,最后给出判决!


谁赢了?



法官判决:


MLS listing stated that there was a tenant in possession was “entirely irrelevant.”

“The terms with respect to vacant possession are clear and unequivocal … I have concluded that the vendors were in breach” of the contract.”


卖家MLS Listing上声明有租客与购买房屋合约完全没有关系!


在购买合约中标准条款清楚说明要空房屋交接,因此判决卖方违约,要求60天内原买家入驻,或者采取其他法律诉求!


因此村友们注意:


房屋购买合约(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条款超越 Override M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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