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 Month’s Rent 最后一月的房租押金 房东须知

Last Month’s Rent 最后一月的房租押金 房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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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和租客签了一份固定期限的租约,但他们最近口头上通知我,他们需要在本月底之前终止租约。他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预付了整个租期的房租。现在,他们要求退还剩余租期的房租。问题是共管公寓法案不允许我在12个月出租超过一次,这意味着我不能把我的公寓出租给别人来补贴剩余的租期。我能做些什么来处理这种情况?


A:根据《租务法》,收取超过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房租押金是违法的。根据该法案,这也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房东可能会因此受到罚款。该法案规定,房东无权持有高于一个月租金的任何金额,以及任何已经支付的租金(比如6月和7月的租金)。其他款项应退还给租客。


如果租客在租赁期间离开,可以试着跟房东协商,尝试将租赁权转让给房东允许的其他人,如果房东同意,这个人将继续支付余下租期的租金。小编无法在共管公寓法案的问题上提供给您帮助,因此建议房东可能需要咨询相关律师或律师助理。


Q:我在哪儿能够查询到我每年年底到底欠了租客多少利息?


A:拖欠租客的利息将相当于该年度指定增加的金额。当前的年度租金上涨信息可以在这里找到:http://tribunalsontario.ca/documents/ltb/Brochures/2020%20Rent%20Increase%20Guideline%20(EN).html


Q:什么时候我需要支付给租客押金利息?


A:通常房东必须每年支付给租客押金利息。如果房东未能支付所欠的利息,租客可以从下月的租金中直接扣除所欠的利息。根据《租务法》规定允许房东可以以扣除租客应得的押金利息,使押金达到现行利率所需的金额,以便增涨租金押金。


Q:我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在当前的租金基础上增涨上个月的租金押金?


A:房东在收到加租通知书后,可要求补缴上月的租金押金。由于房东须按年为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押金支付给租客相应的利息,因此房东可将利息作为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押金涨幅额度,而无需支付给租客。当然您必须让您的租客知道您会这样做,否则他们可能会决定从下次的房租中扣除您所欠他们的押金利息。


Q:第一个月的租金和房租押金需要哪一天开?我可以现在就兑现吗?


A: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押金应该就是当前的日期,因为您必须在租客入住之前拿到房租押金。如果您收取了上个月的房租押金,您就必须每年支付给租客押金的利息。第一个月的租金应在租客入住当天兑现,但这样就有一个风险,这张支票很可能会跳票,您不会知道最终结果直到租客搬入后,最好的做法是要求现金或保付支票作为第一个月的租金。


Q:我们至今为止都没有向我们的租客要求过房租押金,现在我们想问他们要了。如今我们需要注意什么才能索要这笔房租押金?


A:《租务法》不允许在租约开始后再收取房租按金。该法案第106(1)条规定,房东可以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前要求租客支付房租押金。” “即使当前租客是同意支付房租押金,《租务法》也不允许这个行为剥夺个人权益,如果执意这么做,要求租客支付或收取房租押金,都即属违法。很有可能将导致房东被罚款。


Q:租客自行减免租金,声称这是房东所欠的押金利息


A:房东须每年就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向租客支付押金利息。如果房东未能在每年到期时支付拖欠的利息,租客可从租金中扣除所欠的金额。


Q:租客未付全额租金,声称是提前透支一下押金,我该怎么办?


A:不要提前透支您的房租押金,因为这是您唯一的担保。如果租客未能支付全额租金,应对其发出提早终止租约通知书。房租押金只适用于租约终止前的最后一个租期。


Q:我要出售我的房子了,为此我提前给租客发送了终止租赁通知,但由于规定是60天前搬离,租客却在30天前就搬走了。那房租押金该怎么办?我要归还给租客吗?


A:如果租客决定提早搬离出租屋并同意终止租约,他们必须向房东提供至少10天的书面通知。此书面通知须以表格N9送至给房东(根据N12表格上租客的权利)。租客离开的日期被认为是租期的最后一天,最终房东可能会以每天为单位向租客退还租金。如果租金已经支付,而租客在N12终止日期前30天搬走,那么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将退还给他们。


另一方面,如果租客有可能在N12终止日期之前无法搬离,则房东可能需要向租务法院提交驱逐申请(即L2)。在这种情况下,L2可在任何时间提交,但最迟必需在N12终止日期后30天提交。买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声明也需要包含在L2申请内。


2020721日开始,如果代表买方执行N12通知,房东需要给租客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或者提供另一个他们可以接受的租赁单元。赔偿必须在通知上的终止日期之前支付。


Q:上个月的租金要付利息吗?


A:房东须向租客支付每月的押金利息。例如:存款至2007130日的利息为6%。在2007131日后持有的存款到期利息等于每年租金增涨的指定金额。年度百分比可以在小编下述的网站上找到:http://www.landlordselfhelp.com/rent增加eguideline.htm 或者在这里找到:https://www.ontario.ca/page/rent-increase-guideline


Q:如果租客在租期结束后告知我们将继续以每月来支付房租,我还需要重新收取新的房租押金吗?


A:如果您的租客没有在租约结束时搬离,您仍然会收取当月的租金,并保留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押金。当然押金利息还是需要照付的。


Q:我之前租给一个租客,当时她既没有工作也没有推荐信更没有信用记录,为了保证能够支付租金,她给了我两个月的房租押金。但现在她要搬走了,却因违法收取费用的指控把我告上了租务法院,我该怎么办?


A:如您所知,房东只能收取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押金。如果您收取超过一个月的租金,即使是租客提出,也会被视为非法收取押金。如果她向租务法院要求退还押金,那么法官很有可能会要求您退还押金。这是无可争辩的。


Q:出于善意,我给了租客额外的时间支付房租押金,而如今已经过了两个月了,我依旧没有收到房租押金。


A:非常不幸的是,由于租客已经搬进来了,如果他不付清上个月的房租押金,您将无权追索。押金应在租客入住之前收取,否则一旦搬进公寓,他们就没有义务再支付房租押金了。


Q:我能收多少房租押金?


A:房东可以要求准租客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前缴付房租押金。房东可收取的押金上限是相等于一个租期的租金(一个星期或一个月,视乎租约而定)。


Q:我可以要求租客预付一笔损坏押金和12张期票吗?


A:要求预付损坏押金是违法的,您只能要求租客支付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押金。至于远期支票,您不能强制要求租客支付,如果他们选择这样的方式支付租金,那么您可以接受,否则他们可以选择每月向您支付房租。



房东网 58home.ca 译自Landlord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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