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Christchurch(新西兰城市)的租客在询问过房东关于她的出租屋是否隔热后,发现自己竟然被驱逐了。
租务法案最终判定房东为报复性申请终止租赁通知,并要求房东支付$300加币作为对租客的赔偿。
伊丽莎白•理查森(Elizabeth Richardson)上个月给房东发了一条短信,询问她所租的Riccarton物业是否隔热,并要求房东提供一份隔热声明的复印件。
第二天她的房东亲临,却向伊丽莎白递交了一份终止租赁通知。
房东向租务法庭解释,这份通知与伊丽莎白(即租客)之前发的信息毫无关系,她只是想让自己的家人住回出租屋。
“我的侄子于2020年3月从瑞典回到新西兰,而我的侄女在过去的两年里一直过的很窘迫,我希望能够给他们提供住处。”
房东表示,由于Covid-19对终止租赁的限制,她才没有提前发送通知。
然而,法官R Armstrong并没有因此被说服。
“既然考虑到Covid-19新冠的影响,在租客发送短信后立即回馈一份终止租赁通知,这行动力也未免太迅速了吧。”
房东表示,她绝非是报复心态,她相信自己一直以来都遵守相关的隔热规定。
“即便这是真的,对于房东来说,租客开始提出这样的疑问也是个警示信号,意味着出租屋可能已经出现了问题。”
法官R Armstrong提出质疑,如果房东由于过去几年侄女的潦倒而确实想给他们提供住处,那么为何不事先通知租客呢?
“2020年6月26日既然就已经申请了终止租赁通知,为何直到7月16日才递交给租客。”
“如果房东是在等待限令结束,她为什么不早点发出通知呢?”
最终,法官R Armstrong认为终止通知实属报复性的,即无效处理。
“房东显然并没有向租客表示过她打算申请终止租赁,而是在与租客安排会面后直接向租客出示了通知书。”
“在我看来,显而易见的是因为租客的短信惹恼了房东。”
房东同时还因未能在收到租客的债券后23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债券中心而受到指控。
房东承认在2019年3月25日收到了$ 300加币的保证金。她表示她没有在期限内支付给债券中心,纯粹是因为她忘了。
“我在收到租客的申请后,曾试图缴付保证金,但由于租客并没有在保证书上签字,所以才延误了。”
考虑到这一点,法官R Armstrong认为房东确实触犯了违约行为,并判定租客可以得到$ 300加币的赔偿金。
综上所述,法官R Armstrong要求房东向租客赔偿$ 320.44加币,其中包括了报复性申请赔偿和租客的立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