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出租屋需要例行维护,我的租客表示他可以自己搞定维修如果我能给他在房租上减点租金。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应该减租然后全权交给租客自行解决?
A:不建议租客自己做修理工作以换取降低租金。通过雇佣您自己信任的承包商来做这项工作,您可以确保它将被彻底的完善,您也可以控制维修成本。如果您让租客负责雇人来完成修理工作,您就不能对修理费用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租客没有得到维修工作的补偿,他很有可能向您提出申请,以贴补他的开支。
Q:我想向我的租客因损坏出租屋而发送N5和N7两份通知。前提是我能同时发送这两份通知吗?我需要涉及哪些申请过程?
A:如果申请N7是因为租客疏忽或故意损坏出租屋,终止日期则需要提早至少10天。切记只有在您能证明损害是租客故意造成的情况下才会发送N7。出于这个原因,您可以立即向租务法庭提出L2申请,由于N7不允许租客在房东申请驱逐之前纠正错误。
N5通知的终止日期要求至少提前20天。N5通知给租客7天时间来解决问题(例如,修复损坏)。如果问题在7天内得到解决,则该通知无效。但是,如果租客没有在规定7天内解决,您就可以在第8天向租务法庭提出申请。
Q:由于结构问题,我的出租屋需要修理。我在2个月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了我的租客,让她空置出租屋以便完成维修工程。维修完成后,我需要提高租金来贴补维修费用。我想知道我是否有义务让我的租客在维修完工后继续搬回出租屋?
A:首先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电子邮件向租客发出通知并不是有效的终止租赁通知。根据终止的原因,必须申请相关通知来终止租赁。为了在重大翻修的基础上驱逐租客,第一个条件是翻修的范围必须足够大,需要获得建筑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必须向租客提供相关通知,即N13通知。终止日期要求至少提前120天,必须是租期结束日或有固定租期的租期结束日。
另一种情况是,当租客收到该通知后,只要他以书面通知房东他有返回出租屋的意愿,他就有权在工程完善后搬回出租屋。一旦租客返回,房东必须向租务法庭提出申请,以支出为基础,将租金提高至高于本年的增涨标准额。您可从下述网站上获取更多资讯和相关申请表:www.sjto.gov.on.ca/ltb/forms/
截至2020年7月21日,如果出租单位少于5个,房东需要向租客支付一个月的月租作为补偿(如果出租单位超过5个,则需要支付3个月的租金)。赔偿必须在通知上的终止日期之前支付给租客。
Q:我的出租屋需要大型维修,为期7天才能完工。在工作进行期间,租客不能继续居住在出租屋内,我如何确保出租屋能按时空置,以便完成维修工作?
A:在这种情况下,《租务法》并没有就如何处理租客以及如何在出租屋内完成维护工作制定出任何明确的方针或规定。通常是由房东和租客双方来尝试和制定一个方案,在工作进行期间,租客可能不得不暂时搬离出租屋,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提供租金减免或提供临时住宿的费用。无论你们同意什么安排,一定要记得留书面备份,以避免产生误解。
房东网 58home.ca 译自LandlordHelp